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组副组长韩国祥介绍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内容简要:
 
     据初步统计,2006年全国平均义务植构尽责率为55%。比2005年提高10%。
    全国平均义务植树尽责率普遍不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一是相当一部分省区市对绿委工作重视不够。
    二是一些地方绿化办机构不健全,力量薄弱。据统计,全国31个省区市绿化办中有19个省绿办是设在林业厅(局)的某个处室,共有专职人员23人,平均一个省不到1.2人。
    三是随着形势的变化,义务植树的体现形式多样化,组织发动的方式也要随之改变,但一些地方还抱守过去的认识,采用过去的老办法,极其不适应形势变化的要求。
    四是部分公民对义务植树的法定性、义务性、全民性、公益性认识不足,绿化意识还有待增强。
    五是义务植树法制保障机制不健全。《义务植树条例》仍未出台。各地中也只有10个省区市颁布了地方法规,不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
    六是一些城市周边已没有成片荒山荒地,再组织大批居民直接绿化,确实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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